主页 > imtoken手机下载app > 比特币“挖矿”行为有效吗! 法院作出判决!

比特币“挖矿”行为有效吗! 法院作出判决!

imtoken手机下载app 2023-07-17 05:09:32

比特币(Bitcoin)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延伸,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产生的虚拟货币。 虽然叫“货币”,但在我国并没有法律上的补偿和强制性。 货币等属性,只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比特币凭借其财产属性,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比特币“挖矿”的行为是不同的。 下面比特币挖矿犯法吗,我们将通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城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的案件,探讨比特币“挖矿”性质和效力的司法认定。

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

基本案例

2020年5月,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某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块链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以及《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约定北京公司委托区块链公司购买和管理“矿机”,为比特币“挖矿”提供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费用服务收入。

合同签订后,北京公司向区块链公司支付1000万元,区块链公司以每台5040元的价格购买了1542台“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 “矿机”被安置在四川运营。

合同履行期间,区块链公司向北京公司支付了18.3463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入,此后不再支付任何收入。

北京公司称,根据双方签署的《增值服务协议》,北京公司可以获得296.5117976个比特币,区块链公司还应向其支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已经收取的除外。 此外,在双方签订的一年服务期满后,区块链公司并未归还比特币“矿机”,应赔偿损失。

北京公司多次催促无果,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区块链公司交付278.1654976枚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期满后占用的比特币“矿机”的损失.

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

区块链公司不同意北京公司的主张,当庭辩称其已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 由于北京公司未能及时缴纳电费,导致服务器无法运行。 本公司并无过错,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

本案争议焦点为1.如何认定比特币“挖矿”行为的性质; 2、如何评估比特币“挖矿”行为的有效性; 3、如何分配比特币“挖矿”行为的责任。

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

比特币“挖矿”的本质

比特币(Bitcoin)是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应用的典型代表,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使用已成为各国司法实践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我国,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本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当作为货币在相关市场上使用。 开始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自通知发布以来,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再允许以比特币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定价,从而形成了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壁垒。 应该有效区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和货币属性。 就比特币的相关监管政策而言,被禁止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比特币的货币属性,无论监管文件还是法律法规,都肯定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对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做出具体规定。 总之,区块链是一种技术比特币挖矿犯法吗,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但在我国不是法定货币。 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是不予赔偿的。

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

比特币“挖矿”是指通过计算找到特定随机数的过程。 这里着重介绍一下比特币的计量单位,工作量证明机制(以下简称“PoW”)来证明工作量,可以说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

比特币网络每秒执行 6 万亿次计算,这些计算除了解决工作量证明问题外没有任何实际或科学目的。 同时,即使支付了算力,在反复尝试随机数的过程中,如果未能成为第一个找到合理随机数的节点,那么之前支付的所有算力对于比特币奖励机制。

PoW机制导致大量算力高度集中。 作为普通个体,几十台、上百台矿机很难产生新的区块,导致一轮轮的非理性投资,更多的算力加入比特币网络,每台设备“挖矿”的难度不断上升,这增加了对算法机器的持续投资。 以谋求获得特定数量的比特币的收益。 相关的投资风险将不可避免地增加。 参与“挖矿”活动的各方通过购买计算设备、租用场地、支付电费、建设和维护等方式投资货币和其他财产。由于收入产出比下降,势必成为资源浪费。

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_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

比特币“挖矿”行为的效能评估

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两个理由中,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并且在第二款中,“公序良俗”传统民法中的《》取代了原《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上述规则,在评估比特币“挖矿”的有效性时,可以制定裁判推理系统从违反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公序良俗两个方面着手。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正式将比特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落后生产”技术装备”负面清单。 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条例》明确禁止投资淘汰项目,禁止进口、转让、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明确淘汰的生产技术、设备和产品由国家。 .

从上述政策和行政法规的历史可以看出,在2021年9月3日《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将比特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行业之前,国家严厉打击整改。 比特币“挖矿”措施属于政策法规层面,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 该日期之后,从事比特币“挖矿”活动,违反了《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属于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禁止投资的淘汰行业。

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

在从行政法规层面对国家取缔“矿业”之前的相关行为进行司法认定时,应明确打击“矿业”与公序良俗的关系。 国家整治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不是针对“挖矿”本身,也不是取缔高耗能行业,而是因为“挖矿”活动消耗的电力能源,“挖矿”带来的投机风险”活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匹配。

高耗能行业虽然消耗大量能源,但冶金、化工等基础行业对国计民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在监管下生产经营也是合法的。 但是,将“挖矿”与“高耗能”相结合,消耗大量能源形成大规模“挖矿”,行为发生了质的变化。 以电力资源、碳排放和生态破坏为代价的“挖矿”产出,在算法逻辑上仅限于一种虚拟商品的积累。 “挖矿”的计算完全是重复的,经过大量试错得出的预期结果只是一串无意义的随机数,难以对国民经济构成贡献,对经济影响有限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背道而驰。

在法律适用上,司法判决以《民法典》的“绿色原则”为指导。 对于2021年9月3日之前发生的“挖矿”行为,根据《九分钟》第三十一条精神,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将取消该行为的效力,9月之后的“挖矿”行为3、2021年作为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认定无效。

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

对比特币“挖矿”行为的责任

认定“挖矿”行为的责任,关键在于查明各方的过错。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返还财产、折价赔偿、损失赔偿等,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法典。 “挖矿”行为一般是两方或多方的合法行为。 法律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请求赔偿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损失实际发生; 赔偿义务人有过错的; 它们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描述了以下几点:

(一)如何判断损失是否实际发生

作为“挖矿”活动的实施,当事人签订的设备购置协议、场地租赁协议、供电协议、职工劳动合同等合同均为独立的法律行为,不应因“挖矿”行为无效而无效。 .

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

因此,“挖矿”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场地、电费、人工费等具体可量化的损失,可以作为合同当事人索赔损失的事实依据。 除了上述实际支出的成本损失外,如何认定可利用利益的损失是“挖矿”案件审理中的难点。

首先,比特币“挖矿”活动面临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导致投资回报不确定。 当生产设备正常运行且电力充足时,单位时间内可产生的比特币数量是一个浮动值,以全网计算为准。 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无法准确衡量单位时间单位算力带来的比特币收益。

其次,生产条件不确定。 受当地管理政策、与水力发电相关的天气水文条件、电网负荷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能否获得充足的电力供应也成为比特币生产的不确定因素; 预期收益损失。 在缺乏实际利益是否实际发生的前提下,超出实际损失范围的比特币补足请求不予支持。

(二)过错责任如何分配

受偿方主张赔偿义务人赔偿损失的前提是赔偿义务人有过错,受偿方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 在“挖矿”活动中,尽管监管部门多次责令明确政策导向、提出“双碳”目标、提示相关风险,但合同双方仍选择继续从事“挖矿”活动,且应认定各方均有过错。

在过错责任方面,以有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为由,双方实际支付的生产成本损失由双方承担; 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为由,基于自然债务的判断标准,确定已支付的比特币可以起到维持支付的作用,不需要归还; 未支付的比特币不能领取,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

(三)如何认定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判断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明确过失行为与算力损失、算力损失与比特币损失、比特币损失与法币损失之间的关系。 以原告主张被告违约造成比特币损失的案件为例,如停电是否实际发生、停电时间、停电是被告的过错还是强制等不可抗力等原因构成本案审查的要点。

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_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

即使停电是由于被告的过错造成的,对于在特定时期内因停电而损失多少比特币也没有可靠的计算标准。 同时,即使可以厘清因过错造成的比特币损失,就目前的监管政策而言,金融机构被禁止为比特币提供定价服务,无法确定因该过错造成的货币损失标准。决定。 因此,在因果关系相关事实真实性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法分配举证责任,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比特币莱特币挖矿教程_比特币挖矿犯法吗_挖矿莱特币好还是比特币好

法院判决

朝阳法院认为,本案涉案交易实际是利用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 这种“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和碳排放,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 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在明知“挖矿”与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代为签署“挖矿”协议,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 本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不应受法律保护,后果由双方自行承担。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合同无效,一审判决驳回了北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和“挖矿”活动的风险防范和整顿,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及相关经营活动的本质属性,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提示。

特别是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炒作交易风险的通知》 ",阐明了虚拟货币的重要性。 打击货币“挖矿”活动,再次提醒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律师观点

就比特币合约的效力而言,主要分为三种:“挖矿”合约、比特币交易、比特币本身的属性。 “受国家政策影响,未来‘挖矿’合约和比特币交易将因违反法律法规有效性的强制性规定而失效,但不会否定比特币本身的属性和价值。”

民商事审判工作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要将法律规则的适用与中央调控政策目标的实现结合起来。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应当在自治的前提下,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